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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第五章知识点辅导23

发表时间:2010/11/24 9:54: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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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进出口税费的缴纳与退补

一、税款缴纳

☆税款缴纳(地点、方式)

指纳税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向海关交纳关税。我国目前纳税的方式主要是以进口地纳税为主,也有部分企业经海关批准采取属地纳税方式。

缴纳税款方式:柜台支付税费和网上支付税费。

二、税款退还

★税款退还(范围、期限、要求)

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税款后,由海关将原缴纳关税税款的全部或部分返回给原纳税人的制度称为关税退还制度。

(一)退税的范围

以下情况海关核准可予以办理退税手续:

(1)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经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4)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卸、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5)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的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6)因海关误征,致使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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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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