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报检员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报检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报检员考试辅导材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3、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注册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代理报检单位办理登记时需填写“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声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同时交验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5)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6)申请单位的印章印模
(7)加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申请单位与其拟订报检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且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以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或确认的申请单位为每个报检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10)申请单位有关代理报检的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4、申请
(1)申请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代理报检单位应向所在地辖区的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接受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
(3)经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直属检验检疫局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是审批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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