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讲义第八章(14)

发表时间:2012/3/31 11:32: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第八章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十三节 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

一、报检范围

凡由我国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低息贷款和无偿援助项下购置并用于援外项目建设或交付给受援国政府的一切生产或生活物资。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援外承包总合同或项目总承包企业与生产企业签定的内部购销合同。

内部购销合同中必须统一标明"援**国**项目的内部购销合同"字样,以便于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检验时,确认是否为援外物资;

2、厂检合格单及总承包企业验收合格证明;

3、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批文;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5、货物清单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检验检疫机构对援外物资实行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基本原则。

2、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援外物资,如西药、飞机、船舶等,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3、严格审定援外物资供货厂商资质。

(1)凡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如机电产品、化工品)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产品(如食品、畜产品)必须向获证企业采购,禁止在市场上采购;

多选题:

下列援外物资,(    )不得在市场上采购。

A.食品    B.畜产品    C.机电产品    D.化工品

答案:ABCD

(2)未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总承包商必须优先选用获得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认证企业的产品,其次可选用获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

4、对于小批量、品种繁杂的援外物资,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允许总承包企业在市场采购:

(1)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委托总承包企业向已经建成成套项目提供的零配件;

(2)某一品种采购总价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但招(议)标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凡市场采购物资,援外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援外物资检验一览表》中单独注明"市场采购"。市场采购的援外物资须经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换证凭单,集中到口岸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统一进行查验并换发检验证书

5、援外物资项目的总承包企业凭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结算。

相关文章:

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讲义第八章汇总

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讲义第七章汇总

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讲义第六章汇总

更多关注:报检员考试报考指南 权威考试机构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