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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基础:肉类产品及水产品报检要求

发表时间:2014/1/15 9:23: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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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4年报检员考试课程,全面了解报检员考试的教材重点,小编特编辑了2014年报检员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检疫审批

(1)国家质检总局对入境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未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不得进口。

(2)水产品无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

2、报检要求

(1)报检时限和地点:进境肉类产品及水产品只能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进境。

①时间: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货物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约定检疫时间。

②地点:入境后需调离入境口岸办理转关手续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到达指运地时,应当向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实施检疫。

(2)报检时应提供的证单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进境报检手续时,除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外,还需按检疫要求出具下列有关证单:

①外贸合同、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或空运单、原产地证;

②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正本);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水产品除外)

④经港澳地区中转的肉类产品,必须加验港澳中检公司签发的检验证书正本。没有港澳中检公司的检验证书正本,不得受理报检。

⑤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报检时还应当提供注册编号。

3、其他检验检疫规定和要求

(1)境外产地预检: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产地预检。

(2)中转进口预检

经港澳地区中转进口的肉类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港澳中检公司申请中转预检。港澳中检公司要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预检后施加新的封识并出具证书,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港澳中检公司的证书接受报检。

(3)注册登记及备案

①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国外加工企业生产的肉类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进境肉类产品的进口单位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资格认定,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使用单位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备案。

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实施国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制度。

(4)检疫放行和处理

进境肉类产品及水产品经现场口岸查验合格后运往指定的场所存放。经口岸查验、感官检验和实验室检测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允许加工、销售和使用。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退回、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需要对外索赔的,签发相关证书。

(5)其他要求

对装运进境肉类产品的集装箱、来自疫区的装运进境水产品的运输工具应当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

未经口岸或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的冷库或存储库。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经营单位、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实施年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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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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