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报检员考试《报检综合辅导》第十五章检验检疫证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七节 检验检疫证单的文体结构
一、标识部分:
证单的抬头、证单的名称。
二、识别部分:
显示与受检物有关一些信息,不包括施检结果或证明部分。主要有收发货人、品名及规格、数重量、包装、运输工具、发货口岸及日期等项。
三、证体部分:
指检验检疫机构和证明内容,这部分是检验检疫证单的核心。包括受检物的存在状态及包装情况,检验检疫方式的确定或抽样情况,实施检验检疫的情况及结果等。
四、签证部分:
包括签证日期、签证地点、授权人签字及手签、签证印章等。
五、备注:
附加声明所列,为与检验检疫内容无关的项目内容。
六、免责条款:
按国际惯例和以往行政纠纷和司法案例加注免责条款,一般固定印刷在证单上。
七、其他:
如证单编号、证单格式号、证单印刷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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