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相关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国家关于期刊的管理规定(P76)【掌握】
知识点一、关于创办期刊的规定
总署:审批、颁发国内刊号。
主办单位:到省局领取并填写《期刊出版登记表》。
省局:审核《期刊出版登记表》,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主办单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两个及以上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一个国内刊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刊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知识点二、关于期刊发行范围的规定
公开发行(有ISSN号及其条码):可以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征订。
内部发行(只有CN号):只能在境内按主管单位确定的发行范围征订、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陈列和销售。
知识点三、关于期刊变更登记的规定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均应依照有关创办期刊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知识点四、关于期刊刊号的规定
全称“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包括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所有经过批准登记的期刊,不论其发行范围如何,均配给CN号。公开发行的期刊则还可分配ISSN号。
刊号的分配原则是一刊一号。期刊经批准更改刊名或出版地后,审批机关将重新配给刊号。
分配给期刊的刊号不得用于出版图书或其他出版物。
刊号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置于期刊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和底封下方。两个部分分两行印刷,其间以一横线隔开。如:
ISSN1008-1798
CN11-3950/D
刊号的两部分也可分开印刷:ISSN独立印刷时,应印于期刊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也可与条码一起印刷。CN号独立印刷时,应印于版本记录页和底封下方。
知识点五、关于期刊编辑出版的规定
(一)关于期刊的编辑活动
(二)关于期刊的标准化标志
(三)关于出版增刊
(四)关于出版合订本
知识点六、关于期刊广告经营的规定
(一)对发布广告的规定
(二)对广告刊载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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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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