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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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介绍 | 报考条件 | 报考流程 | 报名时间 | 专业级别 | 考试科目 |
| 考试时间 | 考试题型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证书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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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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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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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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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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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用 (1)初级资格——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2)中级资格——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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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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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出版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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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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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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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报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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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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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时间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报名工作预计于4月份展开(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 |||||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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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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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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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工作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后,由单位将报考资料统一汇总并填写《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表》报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同时须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与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同底版的照片一寸和二寸彩色照片各一张、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编辑工龄的单位证明。审核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考务费。。 | |||||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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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资料并上传照片 → 报名及合格证书领取地点→ 资格审核通过后用网络银行卡进行网络交费 → 完成报名。 | |||||
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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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每科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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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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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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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得知,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 | |||||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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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出版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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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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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也就是选择题,主要是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采用计算机阅卷。主观题也称为综合题,是人工阅卷。它分为写作题、模拟审稿题、改错题、计算题、简答题、综合能力题等六种题型,选择使用。 (一)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 每题1分。每题4个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题时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在试卷上直接作答无效。 2.多项选择题 每题2分。每题5个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并且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答题时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在试卷上直接作答无效。 (二)综合题 1.写作题 根据所给的条件撰写短文。 2.模拟审稿题 要求对一段短文或者话语进行审核,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同时说明正确的内容是什么。解答这种题时,必须遵循审稿过程中批注意见的操作规范,即应该在有错误或缺漏的文字下面画线后,再在相应空白处写明意见。根据考试的特点,做标记和写意见都不能使用铅笔。 3.改错题 找出所给材料中的各种错误,并予以改正。针对中级考生,主要分两种: (1)校对通读改错题 题干中说明短文摘自校样,要求通读后改正各种错误。解答这种题时,既不能添加内容,也不能对文字作润饰性修改,答题时还必须正确使用校对符号。 (2)模拟编辑加工整理题 题干中明确要求阅读分析短稿并作编辑加工整理。解答这种题时,既要改正各种错误,也要弥补缺漏,还可做文字润饰,但是不能改变稿件的主体内容,并且必须遵循稿件加工整理的操作规范,直接在稿面上进行修改。 4.计算题 根据题中给出的一系列数据,列出公式计算相关的一组结果。 5.简答题 根据问题简要回答,写出答案。比如案例分析,就会给出一段材料,让考生来回答相应问题,写在空白处。 将以上题型的特点搭配使用,要求按照题目的具体要求回答,例如,将选答题和简答题的特点有机结合,形成考题。一般它的题目要求是: 请分析所给材料后按要求回答问题(凡要求做选择回答的小题,错选,该小题不得分;少选,按所选的选项数量得分。凡要求陈述作答的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相应的空白处。) 根据出版工作实践的需要和特点,试卷中还可能出现由其他各种题型相结合而形成的综合能力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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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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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大纲尚未公布,详情敬请各位考生关注中大网校出版资格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公布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大纲的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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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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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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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往年情况,出版资格成绩查询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内公布(12月至1月)。点击查看2013年出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 |||||
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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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 | |||||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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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点击查看2013年出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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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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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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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出版资格考试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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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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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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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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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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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 |||||
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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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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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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