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相关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关于期刊变更登记的规定(变更名称、主办单位、业务范围)
1.期刊变更刊期:自2004年1月起,总署将部分审批权委托给报刊登记地省局代理审批,审批结果需报总署备案;但刊期变更为一周或更短,仍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变更开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须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省局备案;
3.期刊休刊:须向省局备案并说明休刊理由和期限。超过一年由总署撤销许可证,省局注销登记。
* 期刊改变刊名是最根本的改刊(因其内容和形式也必须做相应改革,应当依照创办新刊的规定报批)。
关于期刊刊号的规定(刊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习称)
(一)刊号的结构: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组成。
1.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组成。ISSN XXXX-XXXX;
前缀与8位数字间空半字,分两段,中间“-”隔开,前7位为数字序号,最后1位为计算机校验码;
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以及分类号组成,可以简称“CN号”。
前缀与数字空半字。6位数字分2段,中间用“-”隔开。前段2位数字为地区号,依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数字码前2位给出;后段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
分类号用以说明连续出版物的主要学科范畴,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一般用1个字母表示;但科技文教类按二级类目给出,故用2个字母加1个数字表示,用斜线“/”隔开。
(二)刊号的使用
1.刊号的分配原则是一刊一号。期刊无论是更改刊名或出版地,还是更改载体形势,都须重新申请刊号;
2.分配给期刊的刊号不得用于出版图书或者其他出版物;
3.刊号两部分可以合在一起印刷,置于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或底封下方。两个部分分两行印刷,以一横线隔开。
4.刊号两部分也可分开印刷:ISSN应印于面封右上角、版本记录页,也可与条码一起印刷。CN刊号独立印刷时,应印于版本记录页和底封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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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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