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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冲刺模拟题二及答案解析(12)

发表日期:2011/9/14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2011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出版资格考试网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资料的复习要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13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19:木活字印刷;

活字印刷以使用木活字最为普遍。从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献看,木活字印刷首先在西夏试验成功并付诸使用,出土实物的印制时间约在西夏桓宗时期(1194-1205)。西夏在宋代称雄于西北,建都于今宁夏银川市。西夏试验木活字印刷获得成功,比元代王祯的木活字要早一个世纪。西夏的疆域与建都高昌(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市东)的西州回鹘相邻。高昌自古接受汉文化,且很早就有雕版印刷。西夏文字与汉字一样是方块字,而维吾尔文是拼音文字,更加适宜使用活字。通过西夏木活字的西进,高昌的维吾尔文木活字印刷13世纪就有,伯希和曾在敦煌发现14世纪初的一套维吾尔文木活字。高昌的维文活字印刷非常发达,维文的活字印刷品在中亚地区十分流行。元代科学家王祯,在大德二年(1298年)用木活字成功排印了自己编纂的《旌德县志》,并作《造活字印书法》一文附于所撰《农书》之后,是我国印刷史上最早系统叙述木活字印刷的珍贵文献。现存明代木活字印制的书籍有一百多种。明末崇祯年间(1628-1644),还曾用木活字排印《邸报》。中国出版界规模最大的一次木活字印刷,是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印《武英殿聚珍版丛书》(简称“聚珍版”)。现有《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一书,详细介绍木活字印刷工艺,并附多幅插图以资说明。

第14题

试题答案:B

第15题

试题答案:D

第16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27:专项选题报批;

专项选题报批,是指某些选题除列入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外,还须向出版行政部门单独报批,获准后才能出版。根据新闻出版署 1988年发布的《关于性知识、性科学图书出版的通知》、1989年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人体美术图书出版的通知》和1991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出版性知识、性科学、人体美术、法规汇编等类型的图书均须履行专项报批的手续。根据新闻出版署1997年发布的《关于对引进版图书加强管理的规定》,出版引进版图书也须将选题向出版行政部门专项报批,选题获批准后,还应将有关的出版合同报版权行政部门审核、登记。此外,有些选题或稿件内容,如出版社感到难以把握,认为须请示出版行政部门的,也须履行专项报批手续。专项选题报批手续,一般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办理。

第17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25:所得税;

所得税是国家对法人或自然人的法定所得所征收的税,又可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

1.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33%,以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基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为了支持出版业的发展,国家目前一般将出版社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返还给出版社主管部门用于宣传文化发展基金。

2.个人所得税。出版社除对职工的工资薪金等所得需要依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义务之外,还要对本社支出的各种稿酬、劳务费和其他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里主要介绍对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按每个人从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总收入计算征收。就是说,某人因某一种图书出版(或某篇文章发表)而取得的稿酬,无论是一次性获得的还是分几次获得的,都要合并累计在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譬如,作者甲的一部著作出版后重印2次,他除了获得3万元基本稿酬外,还先后获得印数稿酬1800元、900元和600元。那么,甲从该品种图书所获得的稿酬总收入就是33300元,应按这个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出版单位所属的非独立法人报刊编辑部的专业记者、专业编辑在本报刊上发表文章所取得的稿酬收入,应视同工薪收入,与同月份个人工薪收入合并后计算缴纳工薪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稿酬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暂减征30%的税款。一次性稿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等稿酬总收入(指按每个品种图书或报刊发表的每篇文章计算的稿酬总收入),都按这一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有两种:

(1)若个人稿酬总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800)×20%×(1-30%)

例如,某作者在一部辞书中撰写了部分条目,可得到3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2)若个人稿酬总收入超过4000元(含4000元),扣除20%的免税额后,按20%的税率计征,并减征税款30%,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

例如,某作者因一部小说出版而可得到10000元一次性稿酬,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代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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