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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题
试题答案:BE
考点:
☆☆☆☆☆考点20:图书质量标准;
图书质量标准分为单项质量标准和成品图书质量标准两种。
1.单项质量标准包括内容(含选题和内容)、编校(含编辑加工整理和校对)、整体设计和印刷装订四个方面的质量标准。
(1)内容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其标准是:
①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②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或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为不合格。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三章第四节所述对稿件的审稿基本要求,实际上就是对图书内容质量标准的具体阐述,可参阅。严禁内容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是从总体上保证图书质量的必要条件。
(2)编校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②差错率超过0.25/1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③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④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编校差错包括: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混用简繁体字的差错;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一般性的科学技术知识、政治性差错;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的拼写差错;外文缩写词大小写的错用,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名和单位名等专有名词中各单词词首大小写的差错,不同文种的单词、缩写语混用的差错;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使用不规范的差错;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的差错以及格式的差错,等等。这些差错全部按不同的比例折合成文字差错,并按“万分比”计算全书差错率。
(3)整体设计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标准是:
①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且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级使用合理的,为合格。
凡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既要政治思想上正确并能恰当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又要格调健康、高雅,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给人以美的感受;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等的运用以及版式都要做到统一协调,合理美观。
②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的,或者全书版式设计不统一,字体、字级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凡不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或者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或者不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或者格调低级庸俗甚至龌龊下流;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与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的运用等,混乱不堪、毫无章法,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且在版式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4)印刷装订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②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③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④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新闻出版署1992年11月发布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级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书刊印刷装订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规定,可以参见。
2.成品图书质量标准是以四项单项质量标准为基础而形成的综合质量标准,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1)优质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2)良好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
(3)合格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
(4)若上述四项单项质量中有一项不合格,成品图书即为不合格品。
第37题
试题答案:DE
考点:
☆☆☆☆☆考点20:图书质量标准;
图书质量标准分为单项质量标准和成品图书质量标准两种。
1.单项质量标准包括内容(含选题和内容)、编校(含编辑加工整理和校对)、整体设计和印刷装订四个方面的质量标准。
(1)内容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其标准是:
①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②凡是图书的选题和内容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或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为不合格。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的第三章第四节所述对稿件的审稿基本要求,实际上就是对图书内容质量标准的具体阐述,可参阅。严禁内容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是从总体上保证图书质量的必要条件。
(2)编校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②差错率超过0.25/1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③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④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编校差错包括:错字、别字、多字、漏字、倒字、混用简繁体字的差错;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一般性的科学技术知识、政治性差错;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的拼写差错;外文缩写词大小写的错用,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名和单位名等专有名词中各单词词首大小写的差错,不同文种的单词、缩写语混用的差错;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使用不规范的差错;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的差错以及格式的差错,等等。这些差错全部按不同的比例折合成文字差错,并按“万分比”计算全书差错率。
(3)整体设计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标准是:
①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且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级使用合理的,为合格。
凡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既要政治思想上正确并能恰当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又要格调健康、高雅,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给人以美的感受;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等的运用以及版式都要做到统一协调,合理美观。
②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插图等,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的,或者全书版式设计不统一,字体、字级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凡不合格品,从内容上说,所用的图片、图案和插图等或者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或者不能够恰如其分地反映全书的内容或主要精神,或者格调低级庸俗甚至龌龊下流;从形式上说,设计的整体构思与图案、线条、色彩、字体、字级的运用等,混乱不堪、毫无章法,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且在版式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4)印刷装订质量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标准是:
①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②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③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④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新闻出版署1992年11月发布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书刊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级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对书刊印刷装订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规定,可以参见。
2.成品图书质量标准是以四项单项质量标准为基础而形成的综合质量标准,分为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1)优质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2)良好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
(3)合格图书的标准,是内容、整体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
(4)若上述四项单项质量中有一项不合格,成品图书即为不合格品。
第38题
试题答案:ACE
考点:
☆☆☆☆考点25: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1.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
(2)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
(3)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2.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期刊中涉及的重大选题,也适用这些规定。
第39题
试题答案:BD
考点:
☆☆☆☆☆考点28:书号、刊号与版号的概念;
1.书号是主要用于图书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识别代码的国家之一。1956年2月,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书号方案》,并付诸实施。1986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国家标准局颁布了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1986),并规定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标准书号原由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ng--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 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作为中国标准书号。每一个国际标准书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不同长度的4段,分别表示组号、出版者号、书名号、校验码,前面冠以ISBN作为标志符。
非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书号,其中的出版社号均为6位数。
2.刊号是主要用于报纸和期刊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刊号”,是“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习称,因其曾称“中国标准刊号”。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规定,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是主体。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成2段,每段4位,前面冠以ISSN作为标志符。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6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地区号,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所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可按国家规定申领刊号。(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八章“期刊出版”。)
连续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使用专用的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其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后4位数为9000~9999。
3.版号是用于音像制品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所谓“版号”,是“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习称。按照国家标准《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GB/T13396-1992)规定,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是主体,可以独立使用。一个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由分为5段的12个字符组成,前面冠以ISRC作为标准符。(详见《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第九章“音像制品出版”。)
第40题
试题答案:BD
考点:
☆☆☆☆☆考点29:书号、刊号、版号使用的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犯规者要受到惩处(详见本章第四节)。
1.严禁买卖书号、刊号、版号。1997年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者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该文件还进一步明确,出版工作者不得为不法书商提供证明材料和办理有关手续,以掩盖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非法行为;出版单位不得在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中以任何名义搞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或虚假“体内循环”;出版单位不得将书号、刊号、版号和经济创收指标等承包到编辑部或个人,不得在异地设立编辑机构。
2.禁止“一号多用”。“一号多用”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多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二是多卷书、丛书、成套书等包含几个分册的图书,在每分卷(册)分别定价的情况下,仍各个分卷(册)共同使用一个书号。“一号多用”违反了书号使用的规定,给出版管理造成了混乱。1994年11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禁止中国标准书号“一号多用”的通知》规定,每一种不同形式的图书应分别使用书号,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形式、同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相同内容的不同开本图书、相同内容的不同文字类别的图书,都应该单独使用书号。多卷书、丛书、成套书的书号使用,应根据该书的定价方式确定:每分卷(册)分别定价、可分别销售的,每分卷(册)应分别使用书号,分别统计品种;若各分卷(册)不分别定价,全套书只有一个总定价,不能拆开按卷(册)销售的,可作为一个品种使用一个书号。
对于“一号多用”的,一律按违反出版行政管理规定给予没收所得利润与罚款等处罚。
3.不准“以书代刊”。1989年2月新闻出版署规定,对下列 “以书代刊”的行为必须制止: (1)以书号出刊。
(2)以出版丛书的名义变相出刊。
(3)出卖书号给予他人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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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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