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相关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法定许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方式: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作品
2.报刊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主要3种,《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
著作权侵权人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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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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