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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出版资格考试《理论与实务》第六章第三节

发表时间:2017/12/21 10:57: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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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出版物发行方式

出版物的批发和零售在操作方式上各有特点,形成出版物的两种基本发行方式。这两种基本方式的不同组合,可形成展销、连锁经营等出版物发行形式。

一、出版物批发

出版物批发是指出版物所有者向出版物经营者批量销售出版物。

(一)批发的特点

出版物批发的特点主要有:

第一,不与消费者直接交易,即批发的销货对象中没有消费者,只有各种出版物经营者(其他批发商和零售商)。这是它的最根本的特点。

第二,销售方式具有批量性,即出版物须成批量地销出。没有就零星出版物进行的交易。

第三,销售方必须给购货方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即要给予购入方一定的发行折扣额。

(二)批发的作用

批发对于出版物发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出版单位来说,出版物要靠强大的批发支撑才能完成销售,批发商的作用主要有大规模销售、沟通信息、存货运输、融通资金、承担一定风险等。

对零售商来说,零售市场的繁荣也必须依赖批发的健全和高效,批发商的作用主要有供货送货、需求预测、信息服务、进货指导、信用服务等。

(三)批发的具体形式

出版物批发交易的具体形式主要有:

第一,目录征订交易,即通过寄发征订目录(或加上样品),由需购者填单交易。

第二,参加订货会现场交易,由供求双方在订货会上面谈成交。

第三,到批发市场上进行现货批销,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式的交易。

第四,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即通过采用电子商务模式的网站发布信息、订购、确认订购、配送产品和结算货款,来实现出版物交易。

(四)出版物批发操作要点

批发在具体操作上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购销形式。一般可以选用包销、经销、寄销和代理等形式。

第二,比较灵活地确定发行折扣率。根据所批销出版物的品种、数量、码洋的多少,付款期限的长短,动销快慢,销货、进货双方合作条件等情况,可以灵活选用发行折扣率。在遵守行业规定,保持一个合理底线的前提下,对购人数量多、码洋大、付款早、动销快、合作讲诫信的进货方,可给予优惠的发行折扣率。

第三,随时注意保持合理的库存。应及时掌握总库存中批发库存与零售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批发库存中出版单位库存与批发商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随时注意控制库存数量,特别是新增库存。另外。要注意出版物库存时间的长短,及时处理动销状况不佳的库存。

第四,及时回收应收账款。这是出版物批发中相当重要的一项工作,批发方要与购货方时时保持联系,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将应该回收的货款及时收回。采用包销或经销形式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要求购货方先付款再提货。

二、出版物零售

出版物零售是指出版物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一)出版物零售的特点

出版物零售的特点主要有:

第一,销货对象只是消费者。

第二,销售量没有定规,面向团体消费者的销售,品种和数量一般较多,而面向个人消费者的销售,则以零星的居多。

第三,一般按出版物定价销售,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让利,降低销售价格。

此外,零售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经营形式——出租出版物,即有偿转让给消费者的并不是出版物商品的所有权,而只是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

(二)零售的作用

出版物零售的作用主要有:

第一,广泛分销以扩大出版物销量。

第二,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第三,可随时与消费者沟通信息。

(三)出版物零售机构的类型

出版物的零售机构多种多样,并且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按照不同的标准,出版物零售机构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第一,按经济成分,可划分成国有店、民营股份合作店、个体店、中外合作店、中外合资店等。

第二,按经营品种,可划分成综合店、专业店、代理专卖店等。

第三,按经营组织形式,可划分成独立店、连锁店等。

第四,按经营规模,可划分成超大型店、大型店、中型店、小型店等。

第五,按有无固定销售场地,可划分成无店铺销售机构、有店铺店、售书亭、流动书摊等。

第六,按经营方式,可划分成以门市销售为主的店、以预订销售为主的店、以邮购为主的店、网上销售的店等。

第七,按出版物商品的价格竞争策略,可划分成精品店、特价店、仓储式店等。

三、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国际商品流通领域普遍采用的现代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史,也是现代出版物发行业的主流和主要发展方向。目前,连锁经营已经成为我国出版物发行的重要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

(一)连锁经营的概念

连锁经营是经营同类产品和服务的若干企业在核心企业(总部)的领导下,实行共同的经营方针,统一的营销行动、集中式采购与分散式销售相结合,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方式的规范化、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经营效率,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的商业经营制度和组织形式。

(二)连锁经营的特征

连锁经营具有如下特征。

1.组织形式的联合化和标准化

在连锁企业中,一个总部与众多的分店构成一种联合体。除了这种联合化特征外,其组织形式还具有标准化特征,这主要体现在店名和店貌、商品和服务,以及核心理念的标准化方面,即对连锁企业导入企业识别(CI)战略,从而使消费者对连锁店形成稳定的预期。

2.经营方式的一体化和专业化

连锁经营将传统流通体系中相互独立的各种商业职能有机地组合在一个统一的经营体系中,即连锁总部负责集中进货和配送,各分店负责销售。这种专业化的分工,实现了采购、配送、批发与零售的一体化和专业化。

3.管理方式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连锁经营通过建立专业化职能管理部门、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调控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采取计算机管理、远程通信网络系统等现代管理手段,使庞大而又分散的连锁经营体系内部的各类机构能步调一致地有效运转。

(三)连锁经营的类型

出版物连锁经营有多种类型,按照组成连锁经营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如下类型。

1.直营连锁店

直营连锁店也称“公司连锁店”,是若干个门市店由同一个所有者管理,并按照统一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连锁店。其主要特点是:统一资产,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分散销售。

直营连锁店在业务管理、进货、价格、库存、核算、商号、服务规范上均统一,有的店面装潢设计也采用统一的基调和样式。

2.自愿连锁店

自愿连锁店也称“自由连锁店”或“任意连锁店”,是由若干个产权独立的门市店自愿联合起来,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连锁店。其主要特点是:产权独立,自愿联合,合作经营,协商管理。

自愿连锁店的管理机构可以是大型零售企业,也可以是批发企业。

3.特许连锁店

特许连锁店也称“加盟连锁店”或“契约连锁店”,是产权独立的门市店根据特许协议使用特许者的商号、商标和其他特有经营技术,以同样的形象开展经营活动的连锁店。

特许连锁店的统一程度比自愿连锁店高,比直营连锁店低。

四、出版物展销

出版物展销是一种非常态的出版物发行方式,同时又是出版物发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出版物展销的概念

出版物展销是在固定场所于一定时间内集中展览、销售出版物或接受出版物预订的发行方式。它是总发行、批发和零售方式的综合运用。

采用出版物展销方式的发行活动,一般统称为“书展”,因为由图书展销会发展而来并且目前的大规模书展中虽然也有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展销,但仍然以图书为主。书展的具体名称,则除了直接用“书展”外,还有用“书市”或“图书博览会”“图书节”等名称的。

书展定期举办,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固定的形式。它既为出版单位和发行商进行出版物交易、沟通信息、展示形象提供了重要平台,也为出版单位、发行商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开辟了重要渠道。

(二)书展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书展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交易性质划分

按交易性质划分,书展可以分为著作权贸易型书展、订货型书展和销售型书展等。

(1)著作权贸易型书展

著作权贸易型书展主要由参展的出版单位相互洽谈著作权交易或合作出版业务,一般不在现场零售出版物,但出版单位可以向发行商或消费者提供预订服务。如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书展等。

(2)订货型书展

汀货型书展主要由参展的出版单位向发行商、图书馆等介绍出版物,以促成订购为主,如北京图书订货会等。有的订货型书展,现场也向普通消费者提供一定的零售服务,如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等。

(3)销售型书展

销售型书展以进行现场零售活动为主,一般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这种书展常带有地域特点。如北京图书节、香港书市等。

2.按参展单位地域划分

按参展单位的地域划分,书展可以分为地区性书展、全国性书展和国际性书展等。

(1)地区性书展

地区性书展的参展单位仅限于某一个地区,如某省举办的仅限于该省出版单位或发行商参加的书展。这种书展一般以进行现场零售活动为主。

(2)全国性书展

全国性书展是参展单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书展。这种书展一般以批发订货为主,兼有一定量的零售。

(3)国际性书展

国际性书展是参展单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书展。这种书展在促进出版业的国际交流和出版物贸易方面有重要作用。

3.按参展出版物内容划分

按参展出版物的内容划分.书展可以分为综合性书展和专题性书展。

(1)综合性书展

综合性书展是指展品类别多样的书展。如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北京图书节等。一般来讲,综合性书展的参展单位多、出版物类别多、品种多。

(2)专题性书展

专题性书展是指展品限定在某一专门题材或者类别范围内的书展。如教育图书订货会、少儿图书订货会、科技图书订货会等。

五、出版物进出口贸易

国际出版物发行称为出版物进出口贸易。21世纪以来,我国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不断发展,已经成为出版物发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类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都有所发展,但图书仍是主要的出版物进出口对象。

(一)出版物进出口贸易的概念

出版物进出口贸易,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出版物商品为核心的交换活动。根据国家规定,我国大陆地区出版单位、发行商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机构进行的出版物交易活动,也适用出版物进出口贸易的规定、方式和程序。

(二)出版物出口贸易的形式

出版物出口贸易的具体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1.书商批销

出版物出口企业把从出版单位购进的出版物批发销售给国外批发商、零售书店和代销店。我国出版物出口主要采用这种方式,并已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近千家这样的批销关系店。

2.个人代销

这是通过国外个人代销户的活动,深入一部分消费者征集订户、销售出版物。它是一种非正规的代销关系,实际上是借助国外个体流动书刊服务点进行销售。

3.转手销售

卖方以较低的折扣委托买方代销出版物,运费、关税、手续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承担,买方在将出版物转手售出后支付货款。

4.团体订购和邮购服务

出口部门自身或通过国外发行渠道向国外机关团体和个人消费者寄送出版物目录,然后按照对方的预订数销售出版物。我国出版物出口业务以前大多采用这种销售方式。

5.出国展销

这是在国外举行兼有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的展览会,同时还为将要出版的新书和报刊等出版物开展预订工作。它是出版物出口贸易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展销可以扩大出版物发行量、拓展发行渠道,并直接了解国外消费者对我国出版物的意见和要求。

(三)出版物进口贸易的形式

出版物进口由国内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备出版物进口资格的企业办理。

进口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向国外出版商直接购进,二是向国外批发商、代理商购进。

进口的形式主要有目录征订批量进货、零星代办进货、长期订单进货、主动进货、展销进货和代销进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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