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将于2014年10月19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出版资格考试相关辅导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国家对出版单位的管理
知识点一、出版单位的变更与注销登记(熟悉)(P143)
(一)出版单位的变更审批
1.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互联网出版单位若有这类变更事项,还应持国家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省级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3.出版单位如有其他变更,应当经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变更登记,并报国家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出版单位的注销登记
出版单位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主动停业,或者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被迫停业,或者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出版许可证,都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办理注销登记,并报国家级新闻出版备案。
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互联网出版单位还应到省级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知识点二、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了解)(P144)
1.刊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每年举行一次,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核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度核验资料提交省局。
2.对于图书出版社,省局核验后,须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国家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家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予以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者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决定。暂缓年限为6个月。
知识点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掌握)(P145)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
1.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主编(副主编)、编辑室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凡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或责任校对、责任技术编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否则不能担任责任编辑。
3.凡进入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取得
该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
(四)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
1.接受继续教育
2.职业资格登记
3.责任编辑注册
4.对违规人员的处理
知识点四、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了解)(P149)
各单位领导都要在当年内或任职后半年内参加岗位培训班,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该证书由指定培训机构颁发,在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有效,有效期为5年。
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应列入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内容,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年检主管机关给予警告或暂缓年度核验。
中层领导干部也有持证上岗的要求。
编辑推荐:
更多关注:出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出版资格考试证书领取 出版资格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wrr)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出版资格
[VIP通关班-协议退费]
7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准题库高端服务
出版资格
[VIP通关班-畅学]
6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准题库高端服务
出版资格
[零基础通关班]
3大课程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