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抵(质)押品管理(理解)
对抵(质)押品的管理,要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和价值变化的情况,防止所有权人在未经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抵押品。主要包括的检查内容有:抵(质)押品价值的变化情况;抵(质)押品是否被妥善保管;抵(质)押品是否被变卖出售或部分被变卖出售;抵(质)押品保险到期后有没有及时续投保险;抵(质)押品有没有被转移至不利于银行监控的地方。银行经办人员,应定期检查抵(质)押品的存续状况以及占有、使用、转让、出租及其他处置行为。抵(质)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或处分抵(质)押物的行为,必须要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银行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担保的补充机制(理解并掌握)
1、追加抵押物或质押物
如果发现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抵质押权益尚未落实,或者担保品的价值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或市场滞销而降低,或者保证人资格或能力发生不利的变化等情况,那么应要求借款人落实抵押权益或追加担保。
2、追加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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