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冲刺辅导(17)

发表时间:2011/9/19 8:54: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3)贷款抵押额度的确认

由于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会出现损耗、贬值,在处理抵押物期间会发生费用,以及贷款有利息、逾期有罚息等原因,银行一般不能向借款人提供与抵押物等价的贷款,贷款额度要在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与抵押贷款率的范围内加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抵押贷款额=抵押物评估值×抵押贷款率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4)抵押合同的签订

贷款发放前,抵押人与银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④抵押担保的范围;

⑤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财产抵押的,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抵

押登记手续,方可取得贷款。

3.抵押的效力

(1)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果抵押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2)抵押物的转让

两个捆绑:抵押权和债权捆绑,抵押价值与债务捆绑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银行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与抵押物价值的比较。总之,抵押权不得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相关文章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冲刺辅导汇总二

更多辅导资料: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

编辑推荐

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网络课堂

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201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2020银行从业

        [无忧通关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重学保障高端服务

        980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2020银行从业

        [金题通关班]

        3大模块 高性价比 大数据题库高端服务

        198

        了解课程

        726人正在学习

      • 2020银行从业

        [金题强化班]

        2大模块 入门+强化 重点强化校方服务

        168

        了解课程

        79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