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两项重大创新:一是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全面反映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二是引入了计量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银行既可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也可以用各种内部风险计量模型计算资本要求。
(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
(3)第三支柱:市场约束
市场约束旨在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由于利益相关者关注银行的主要途径是银行所披露的信息,因此,《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特别强调提高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市场约束是对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补充。
3.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监管要求
1995年发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引进了《巴塞尔资本协议》对资本的最低要求,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我国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资本监管方面进行重大改进。
(1)重新定义了资本范围,明确了资本的限额与限制。
(2)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
(3)规定了0、20%、50%、100%的资产风险权重系数,取消了10%和70%的资产风险权重系数。
(4)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权重使用标准法,经银监会批准,银行可以使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
(5)详细规定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检查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要求银行最迟在2007年1月1日达到最低资本要求。
银行绩效评价
银行绩效评价与银行经营目标
1.银行绩效评价的概念和目的
银行绩效评价的目标,不仅仅是了解银行目前的状况,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银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使银行持续获得成功。
2.银行经营的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
对于银行的经营目标,最为经常的表述是利润最大化有着非常大的局限性。首先,利润是一个会计概念,利润额可能严重失真;其次,利润是一个事后评价指标;最后,利润总是与风险相对应的,利润最大化对应的可能就是风险最大化。
上述缺陷使利润最大化目标逐渐被股东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所替代。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要比利润最大化目标更有前瞻性,也更加全面和客观。正因为如此,我国改制上市以后的银行均把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其核心经营目标。
相关文章
更多辅导资料: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