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广大考生系统备考2014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小编编辑整理了公司信贷备考指导,希望能帮助大家轻松备考!
10.3.1实贷实付
1、定义: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根据指令,做符合合同规定的支付。
实贷实付的核心要义
(1)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
(2)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
(3)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
(4)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2. 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
(2)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
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更为严格, 流动资金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则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3)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10.3.2 受托支付
1. 贷款人受托支付: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原则的主要体现方式, 最能体现实贷实付的核心要求, 也是有效控制贷款用途、 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有效手段
2. 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 5%或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 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3. 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2)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3)完善操作流程
(4)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10.3.3 自主支付
1. 自主支付的含义
受托支付是监管部门倡导和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支付方式,是贷款支付的主要方式;自主支付是受托支付的补充。
借款人自主支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实贷实存,自主支付对于借款人使用贷款设定了相关的措施限制,以确保贷款用于约定用途。
2. 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
(2)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情况,(了解审核内容)
(3)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小额贷款资金, 是出于兼顾风险控制与工作效率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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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