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精华讲义
9.2.5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是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客户信息是指银行在为客户开户、提供授信服务或其他金融产品时所掌握的客户的地址、联系电话、财产及财务状况等信息。
客户隐私主要是指个人客户的婚姻及家庭状况及其他不愿被他人所知悉、掌握的情况。
9.2.6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公平竞争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金融服务的种类、质量和效率等手段,而不是靠低价销售、贬低对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同时,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共同建立合作共赢的良好行业风气。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或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折扣和佣金必须如实入账。不如实入账将会被认为是商业行贿或受贿行为,一旦发生,就将面临法律或纪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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