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贷款审查及审批的主要内容(理解并掌握)
一、贷款审查
1、贷款的直接用途
核实信贷调查人员提供的有关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是不是真实、有效的,有没有遗漏,贷款用途是不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贷款通则》的要求,是不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是不是属于贷款支持的范围等等各项内容。
2、借款人的借款资格条件
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银行的贷款对象可以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他对借款人的资格条件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借款人的产品市场需求状况、经营状况、经济效益情况、有否挤占信贷资金、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是否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是否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是否超过净资产总额的50%、资产负债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法人的股本及自筹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要求、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项目立项或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证明等等内容。
3、借款人的信用承受能力
主要内容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统一授信,或公开授信的情况、已占用的风险限额情况、是否存在超风险限额发放贷款等情况。另外,审查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借款人的应摊未摊、盘亏损失、潜在亏损等方面的问题。
4、借款人的发展前景、主要产品结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的工作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5、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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