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状况监控
银行应定期收集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企业财务报表,关注并分析异常的财务变动和不合理的财务数据,加强对企业财务数据的纵横向比较和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防止企业变更财务数据和材料的现象。
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经营性净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产品积压、存货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异常增加;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短期负债增加失当,长期负债大量增加;银行账户混乱,到期票据无力支付;企业销售额下降,成本提高,收益减少,经营亏损;不能及时报送会计报表,或会计报表有造假现象;财务记录和经营控制混乱。
除上述监控内容外,银行应核实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报表如是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如果财务报表经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那么借款人要提供完整的审计报告;而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一定要含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同时,银行还应对应收账款、存货、对外投资、销售额等关键性数据进行抽样核实,并进行与同类客户的和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比较,以判断财务数据是不是合理,企业经营有没有异常的情况。
四、与银行往来情况监控。
银行应通过观察借款人与银行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分析企业的最近经营的情况,并对异常的划款行为进行的调查分析。
与银行往来异常现象包括: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在多家银行开户;对短期贷款依赖较多,要求贷款展期;还款来源没有落实或还款资金为非销售回款;贷款超过了借款人的合理支付能力;借款人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并寻求贷款;借款人在 资金回笼以后,在还款期未到的情况下挪作他用,增加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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