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内容提到的关于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取消,取消后有部门内部进行核查。接下来,本网校带大家了解一下信息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9年 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第二批取消的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应急管理部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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