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下达2012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生活补贴资金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办字〔2012〕41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盟2012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生活补贴资金468.5万元。
近日,兴安盟财政局下达2012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资金512.3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468.5万元(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盟级配套资金43.8万元(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2012年度我盟选聘大学生村官239人,其中乌兰浩特市28人,阿尔山市4人,扎赉特旗49人,科右前旗60人,突泉县39人,科右中旗49人,农场局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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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