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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测绘师考试知识点管理法律法规强化讲义第二章

发表时间:2013/8/8 10:42: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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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注册测绘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测绘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3年注册测绘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申请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 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

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八条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申请受理

2、资质申请受理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的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该机关职权范围的,以及涉嫌违法测绘被立案调查的,案件结案前,不受理其测绘资质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审查

1、申请材料核实: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2、审查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3、决定与公示: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4、测绘资质证书:

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证书编号: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变更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

1、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文件;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3)《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4)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2、对审批机关要求:

应当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示测绘资质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和期限。应当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申请单位采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在线申请。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延续

1、资质证书延续:测绘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2、延期条件:(1)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规、技术标准;(2)信用档案无不良记录且继续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单位。

3、延期时限:有效期延续5年。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升级

升级限制: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原则上3年后方可申请升级。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原则上不得超过乙级。

一、测绘资质管理 资质证书遗失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持补证申请等其他证明材料到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一、测绘资质管理 年度注册

1、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时间:

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测绘单位应当于每年的1月20日至2月28日向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设区的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注册的相关材料。取得测绘资质未满六个月的单位,可以不参加年度注册。

2、年度注册程序

(1)填写《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报告书》,并在规

定期限内报送相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有关材料。

(3)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

对缓期注册的应当向测绘单位说明原因。

(4)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注册结果。

一、测绘资质管理 缓期注册

缓期注册的期限为60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测绘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予以注册。

一、测绘资质管理 注销、降级、核减业务范围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二十条

1、撤销测绘资质:共四条(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责任)。

2、注销测绘资质:共六条。

3、降级测绘资质、核减业务范围:共十一条。

一、测绘资质管理 法律责任

《测绘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测绘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

(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二、测绘执业资格与注册测绘师

法律依据:

《测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测绘执业资格为注册测绘师

实施依据:人事部、国家测绘局联合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

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取得方法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准入制度。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管理职责: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测绘执业资格:

自然人(公民、个人)从事测绘专业技术活动应当具备的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等。

1、测绘执业资格的条件

(1)应当具备测绘理论知识;

(2)应当具备基本的测绘专业技术水平;

(3)应当具备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能力、测绘 生产的组织能力、对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能力;

(4)具备一定的运用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处理事务的能力。

2、测绘执业资格管理

管理主体:国家测绘局

(1)国家对测绘执业资格做出具体规定;

(2)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测绘执业资格考试;

(3)发放测绘执业资格证书;

(4)进行测绘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注册;

(5)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测绘等行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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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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