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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审师考试辅导监管、法律和经济(1)

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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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审师考试辅导监管、法律和经济(1)

政府法规

在政府法规和监管这一知识点中,我们需要掌握的是美国同垄断、价格操纵等有关的几部法律。(结合现实,反垄断法,经济宪法,凯雷收购徐工,强生收购大宝)

在美国,政府监管的主体包括各州和联邦政府。州监管的范围包括公用事业公司的产品定价,而联邦监管的范围包括价格操纵、欺诈定价、价格歧视和促销定价。

我们需要了解、掌握的法律包括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克莱顿法案(The Clayton Act)、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罗宾森-帕特曼法(Robinson-Patman Act)、惠勒里亚法案(Wheeler-Lea Act)、塞勒反兼并法(Celler Antimerger Act)。具体到每一部法律,我们需要掌握规定的核心内容、判断违法的标准和相应的处罚。

(1)谢尔曼法案(The Sherman Act)

谢尔曼法案颁布于1880年,是反托拉斯最主要的工具。该法案的第1条和第2条是法案的核心内容。

第一条规定:“任一合同,结成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合并,或者共谋,旨在限制各州之间以及与外国的商业贸易,据此可宣布为违法”。

简而言之,第一条禁止的是限制贸易的行为或企图。违法主体可以是几个人或公司一起操纵价格或划分市场,以达到反竞争的目的;也可以是单一主体。

限制贸易分为两种:水平限制和垂直限制。水平限制是市场竞争者之间的协议,例如制造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批发商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水平限制的例子包括市场划分、价格操纵(方便面,重庆火锅)、联合抵制等。垂直限制是具有买卖关系的人之间的协议,例如产品的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达成某种协议。垂直限制的例子包括限制销售或转售的价格、地点、领域、客户,搭配销售协议和排它性贸易合同(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例题】价格操控(price-fixing)的定义包括以下( )。

A.在诸多条件共同作用下有可能导致价格下降的协议

B.稳定价格的协议

C.提高价格的协议

D.以上各项都是

【答案】D

【解析】价格操控是一种意图减少价格竞争或者达到减少价格竞争效果的协议。这种协议,在与其它条件一起作用下,可能提高、抑制、固定、限制或者稳定价格。

【例题】违反谢尔曼法案的联合抵制行为包括下列( )。

A.卖方拒绝与任意特定买方交易

B.由于零售商坚持以低于生产厂家建议零售价的价格出售商品,生产厂家拒绝向其出售商品

C.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厂商共同协定不与第三方交易

D.意欲促进经济效率和增加市场竞争的合作协议

【答案】C

【解析】当两家或以上厂商达成协议不与第三方交易,他们的协议属于一致拒绝或者说是联合抵制,这将会违反谢尔曼法案的第一款。因为这种抵制行为很明显是反竞争的或者减少市场进入的可能。

第二条规定:“任何人,在任何州际之间或与其它国家之间进行垄断、试图垄断或与其他人合谋垄断,据此可宣布为违法”。

简而言之,第二条禁止的是垄断的行为或企图。在违法主体上,工会、农业合作协会、渔业组织和出口贸易协会享受一定的豁免。

总结一下,谢尔曼法案禁止1、限制贸易;2、垄断。

【例题】谢尔曼法案专门禁止以下( )行为。

A.垄断         

B.减少竞争的资产收购

C.价格歧视       

D.减少竞争的合并

【答案】A

【解析】谢尔曼法案的第一节禁止旨在限制贸易的合同、合并以及共谋,第二节则宣布垄断行为以及旨在垄断的企图皆为非法。

需要注意的是,谢尔曼法案要求,判断是否违法时,必须有实际和实质的证据证明有反竞争的结果,而不能仅仅是有反竞争的可能性。

在违法行为的处罚上,对于个人,最高判处三年监禁,罚款100,000美元,根据1990年修正案每次可以对个人处以最高350,000美元的罚款;对于公司,最高罚款10,000,000美元。

【例题】违反谢尔曼法案的第二款的行为( )。

A.属于重罪可以判处监禁

B.根据1990年修正案每次可以对个人处以最高35万美元的罚款

C.可以对公司处以每次10,00万美元的罚款

D.以上各项都正确

【答案】D

【解析】法案规定对于个人最高可以处以三年监禁和最高350,000美元的罚款,而对公司可以处以最高10,000,000美元的罚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克莱顿法案(The Clayton Act)

1914年的克莱顿法案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明确谢尔曼法案(The Sherman Act)的各项条款而制定的。这项法案更加具体而明确地定义了什么是垄断和限制贸易的行为,而这些都是谢尔曼法案所没有涉及的。

克莱顿法案的核心有以下几点:  

一、第2条认定,价格歧视是非法的。那么价格歧视与价格差异有什么区别?当价格由于成本不同等正当原因而不同,我们称为价格差异,否则就是价格歧视,比如同一种产品在相同情况下,卖给不同的客户价格不一样,就构成了价格歧视。

二、第3条规定,如果排他性或连带性合同实际上降低了竞争程度或有助于造成垄断时,克莱顿法案禁止使用这些合同。那么,什么叫排他性或连带性合同?它是指这样的合同,即合同规定,只有当买方不从卖方的竞争者那里购买产品时,卖方才会同意把产品卖给买方。(比如,海尔把彩电卖给家乐福,规定只有家乐福不从海尔的竞争者,比如索尼长虹购买产品,海尔才同意把产品卖给家乐福)

【例题】卖方或者出租方以买方或租赁方允诺不与自己的竞争者合作为前提才肯交易,那么这种安排可以用下面( )来描述。

A.搭售  

B.排他性贸易安排  

C.垄断  

D.买家垄断

【答案】B

【解析】排他性贸易协议指的是双方协议以买方或者承租方允诺不与卖方或出租方的竞争者交易为前提的。  

三、第7条规定,如果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票(日本)会明显地降低竞争程度或致使形成垄断倾向,克莱顿法案会认定这种行为非法。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票的一个重要渠道就是合并,因此,这一条实质是针对某些合并行为的。

克莱顿法案在合并上涉及的范围包括对资产和股票的收购。目前,这项法案覆盖了竞争者之间的合并,以及必定会导致反竞争效果的垂直合并和多行业企业合并(复合合并)。合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水平合并是指发生在原先的竞争者之间的合并;

垂直合并是指公司收购它的供应商或产品购买者的行为;

如果一家企业收购它的供应商,这被称为“向后”或“上游”垂直合并;

如果一家企业收购它的产品购买者,这被称为“向前”或“下游”垂直合并;

多行业企业合并涉及多方参与者,它们既非原先的竞争者也非在同一供应链上的企业。

【例题】一个软饮料生产厂对于一个制瓶厂的收购行为属于( )。

A.水平式合并        

B.垂直式合并

C.同类合并         

D.复合式合并

【答案】B

【解析】垂直式合并指的是一个厂商和其供应商或者客户的合并。制瓶厂可以向软饮料厂商供应瓶子用于生产。  

四、第8条规定,如果公司之间是竞争关系或其中至少有一家公司的规模达到某一最低水平,交互董事为非法。所谓交互董事,是指同一个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董事会担任董事。

总结一下,克莱顿法案禁止的是1、价格歧视;2、排他性或连带性合同;3、交互持有股票;4、交互董事。

违反克莱顿法案的行为,不会涉及刑事处罚。民事赔偿是主要的法律救济措施。

对于克莱顿法案需要注意的是,克莱顿法案的目的就是在反竞争行为的初期抑制这种行为的发生。因此仅仅表现出反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非实实在在的行为或结果,就已经构成违反这项法案的足够理由。这也就意味着,相对于谢尔曼法案而言,克莱顿法案对反竞争行为更加敏感。

【例题】下列关于克莱顿法案的说法( )是正确的。

A.它减轻了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的举证责任

B.它在谢尔曼法案基础上增加了对犯罪行为的制裁

C.它废除了罗宾森-帕特曼法案

D.它要求证明损害的确发生

【答案】A

【解析】仅仅表现出反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非实实在在的行为或结果,就已经违反这项法案。

(3)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核心是阻止商业竞争间的不正当方式和维持竞争。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对谢尔曼法案和克莱顿法案是一个补充。

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行为,不会涉及刑事处罚。该法案授权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禁止令”以抑制不公平的竞争方式和不正当的或欺诈行为。违反其发布的禁止令的行为将会受到每天10,000美元的民事惩罚。

(4)罗宾森-帕特曼法(Robinson-Patman Act)

罗宾森-帕特曼法案是通过修正克莱顿法案的方式来保护小竞争者的。这项法案通常被称为“连锁店法案”。

罗宾森-帕特曼法案对克莱顿法案中关于价格歧视的内容做了修改,其核心在于保护零售商和批发商免受大型连锁店和大分销商的“不公平歧视”,因为那些大型连锁店和大分销商可能会利用其购买力和谈判地位来获得巨额且不正当的价格折扣(大型连锁店对于供货商就更具议价空间;要想在商场超市卖月饼,就得先交‘进店费’。按现在的行情,进一个稍有名气的大超市,1平米左右的面积‘进店费’最少就得交1万,另外还有5000元的条幅费、上千元的条码费)。

【例题】为了限制大型购买商的权利,美国国会修改了克莱顿法案的第二款,这是通过采用下列( )来完成的。

A.谢尔曼法案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

C.罗宾森-帕特曼法案     

D.塞勒-克福弗法

【答案】C

【解析】克莱顿法案的主要条款针对的是价格歧视,搭售合同,排他性交易以及合并。针对价格歧视行为的第二款由罗宾森-帕特曼法案进行了修订和重写。塞勒-克福弗法专门禁止减少竞争的资产收购。

在适用范围方面,这项法案仅仅适用于销售方面,而不适用于租赁、代理或托运安排、执照许可、或拒绝交易(卖给一家公司并拒绝与另一家公司打交道)。罗宾森-帕特曼法案的适用范围包括有形的财产(商品),和服务或诸如广告之类的无形产品的出售。

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均可对违反罗宾森-帕特曼法案的人提起诉讼。罗宾森-帕特曼法案禁止价格歧视。同时,它认定卖方赋予买方特许权的行为属非法,除非对所有买方都赋予等比例相同的特许权。这项法案触及数量折扣——一种主要的价格歧视形式。

一般来说,仅仅表现出向存在竞争关系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就足以构成初步违反罗宾森-帕特曼法案,而不一定要产生损害后果。

(5)惠勒里亚法案(Wheeler-Lea Act)

1938年,惠勒里亚法案作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的的一项修正案而被通过。惠勒里亚法案认定州际贸易中的“不公平或欺诈行为”为非法。这样,联邦贸易委员会就有权力以禁止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和产品的虚假陈述。

(6)塞勒反兼并法(Celler Antimerger Act)

1950年的塞勒反兼并法同样针对克莱顿法案进行了修正。这项法案认定如果公司购买其竞争对手的股票或资产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竞争的大大削弱或产生垄断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下面我们看一些习题。

【例题】以下各项法案中( )禁止限制贸易的合谋行为。

A.谢尔曼法案         

B.克莱顿法案

C.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     

D.罗宾森-帕特曼法案

【答案】A

【解析】谢尔曼法案规定“任一合同,结成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合并,或者共谋,旨在限制各州之间以及与外国的商业贸易,据此可宣布为违法”。

【例题】当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占整个市场的比重超过下列( )的时候最可能出现垄断权利。

A.25%   

B.30%   

C.50%    

D.70%

【答案】D

【解析】高于70%的市场份额一般显示存在垄断权利,而低于50%则没有。

【例题】在下列( )美国法律中价格操控行为是非法的。

A.克莱顿法案      

B.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C.罗宾森-帕特曼法案   

D.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

【答案】B

【解析】价格操控被谢尔曼法案认定是违法的。

【例题】当一个生产者和零售商达成协议,对消费者采取某个最低价格,这称作( )。

A.利润设定

B.价格操控

C.维持零售价格

D.基准水平定价

【答案】C

【解析】当生产者或者零售商同意对消费者索要一个最低价格,这就叫做维持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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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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