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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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货赤字余额的处理
对存货赤字的处理,取决于存货赤字余额的性质,在查明存货赤字原因及其性质的前提下,一般可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属于供货方错发(多发)的存货,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退货或作价付款。
2、属于错账的,应调账处理;属于购货后未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和升溢未及时报告处理导致账务处理不及时的,应补记入账。因错账或入账不及时产生的盈亏不实,经调账后新增的利润(或亏损),应按税法规定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3、属于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罚。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