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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责任讲义三十三: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耗损

发表时间:2014/4/9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民事责任讲义三十三: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耗损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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