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讲义5

发表时间:2013/12/10 10:50: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阶段:2014年8月23日 专业阶段:9月13-14日开考。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资料,以备迎接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可以简单地将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

二、税收立法权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了解)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的具体划分(与前面所述立法机关相同)除此之外,注意:

1、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2、 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1.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

2.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一)税款征收权

1.税款征收权限的划分

2.税务机构设置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3.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

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收的除外)、个人所得税(国税局征收的除外)、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大部分地区)

海关系统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负责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二)税务检查权

(三)税务稽查权

(四)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五)其他税收执法权

相关推荐: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讲义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精选知识点

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注册会计师成绩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责任编辑:wrr)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