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之消费税法考点(6)

发表时间:2013/8/1 15:30: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祝考生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考题·多选题】(2010年)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ABCD )。

A.优质费

B.包装物租金

C.品牌使用费

D.包装物押金

『答案解析』A、B、C、D均属于销售白酒收取的价外费用,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正确答案』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编辑推荐: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之消费税法考点汇总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情分析汇总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更多关注考试试题 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成绩查询

(责任编辑:rhj)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