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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26

发表时间:2013/5/13 15:04: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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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祝考生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八、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1.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2.关于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3.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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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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