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税法基本理论3

发表时间:2013/1/6 16:06: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11个要素

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纳税义务人。

(1)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2)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①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

②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3)由于存在税收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有时是不一致的,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最终会负担税款。

【比如:流转税,也就是以商品营业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前三者都存在转嫁问题,例如:消费者到餐厅消费100元,餐厅缴纳100×5%=5元的营业税,表面上看餐厅交营业税5元,餐厅是纳税人。但实质上5元的营业税是包含在100元里,消费者最终负担的,消费者是负税人.】

(4)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税款。【例如如个人所得税】

代收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代收代缴税款。【如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卷烟生产企业委托烟丝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烟丝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行为五大类,通常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流转税(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特性行为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车船。

比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同,都是对货物征收的,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对生产和销售应税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消费税是对应税消费品征收的。】

【经典例题】下列各项中( )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A、纳税人 B、税率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答案】C

4.税目。

(1)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如消费税设有十四个税目】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如增值税、营业税】

计税依据

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重点考题】对税收实体法要素中有关课税对象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1998年)

A.课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

B.纳税人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

C.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D.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唯一标志

【答案】AC

编辑推荐: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税法基本理论汇总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印花税和契税法汇总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税法概述汇总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汇总

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考试辅导资料

更多关注考试试题 辅导资料  考试培训 成绩查询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