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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考试《税法》考点:税收法定原则

发表时间:2019/3/1 15:46: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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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

内容

要点

基本塬则

1.税收法定(核心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定、要素法定。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塬则和税务合法性塬则

2.税法公平

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

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

适用塬则

1.法律优位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法律不溯及既往

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避免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混乱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

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

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权利主体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塬则;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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