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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考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表时间:2017/3/29 15:26: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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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

【特别提示】价外收入视为含增值税的收入,必须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说明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目的:促销

②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目的: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销售折让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目的:保证商业信誉,对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

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增值税=售价÷(1+17%)×17%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4)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增值税=净值×17%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价的特殊使用——有售价,但也要核定价格或组价

(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

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

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税①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②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1)基本规定

项目内容

税法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计算公式一般情况:进项税额=买价×13%

特殊情况: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2)对烟叶税的有关规定

2.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项目内容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注意:

(1)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提示】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伴随着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也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

(3)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是营改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票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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