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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金融资产4

发表时间:2013/1/25 9:33: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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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
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处置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贷款

1.未发生减值

(1)企业发放的贷款

借:贷款—本金(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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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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