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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之征税范围

发表时间:2016/1/8 14:28: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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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掌握)

一、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2)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四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与法定退休的不同。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

【辨析】注意两个问题: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

【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承包登记状况是否交企业所得税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不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能力等级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辨析】注意四方面问题: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

五、稿酬所得(能力等级2)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力等级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能力等级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能力等级2)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九、财产转让所得(能力等级2)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能力等级2)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能力等级2)

具体体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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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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