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
鉴证对象是否适当是注册会计师能否将一项业务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的前提条件。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2.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
3.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
不适当的鉴证对象可能会误导预期使用者。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后发现鉴证对象不适当,应当视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不适当的鉴证对象还可能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后发现鉴证对象不适当,应当视工作范围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在适当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五、标准
(一)标准的定义
标准是指用于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列报包括披露)。标准是鉴证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要素。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做出评价或计量,离不开适当的标准。如果没有适当的标准提供指引,任何个人的解释甚至误解都可能对结论产生影响,这样一来,结论必然缺乏可信性。也就是说,标准是对所要发表意见的鉴证对象进行“度量”的一把“尺子”,责任方和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这把“尺子”对鉴证对象进行“度量”。
需要指出的是,对同一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并不一定要选择同一个标准。例如,要评价消费者满意度这一鉴证对象,某些责任方或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消费者投诉的次数作为衡量标准;而另外的一些责任方或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选择消费者在初始购买后的三个月内重复购买的数量作为衡量的标准。
(二)标准的类型
标准可以是正式的规定,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也可以是某些非正式的规定,如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或确定的绩效水平。
正式的规定通常是一些“既定的”标准,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团体依照公开、适当的程序发布的。-例如,编制财务报表时,其标准是权威机构发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时,标准可能是已确立的内部控制规范或指引;编制遵循性报告时,标准可能是适用的法律、法规。
非正式的规定通常是一些“专门制定的”标准,是针对具体的业务项目“量身定做”的,包括企业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确定的绩效水平或商定的行为要求等。
标准的类型不同,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标准是否适合于具体的鉴证业务时,所关注的重点也不同。
(三)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职业判断对鉴证对象做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时,需要有适当的标准。标准是否适当、是否适用于具体的鉴证业务同样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如果使用的标准不适当或不适用于具体业务,发表的鉴证结论便毫无意义。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1.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做出决策;
2.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3.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做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
4.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
5.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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