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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精选讲义第七章(2)

发表时间:2012/7/17 14:56: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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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目、单位税额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适用于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的办法计征,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级差调节是指运用资源税对因资源储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资源税税目、税额包括7大类,在7个税目下面又设有若干个子目。现行资源税的税目及子目主要是根据资源税应税产品和纳税人开采资源的行业特点设置的。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税额为8~30元/吨。

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税额为2~15元/千立方米。

3.煤炭。原煤征税;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税额为0.3~8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膨润土、石墨、石英砂、蛮石、重晶石、毒重石、蛭石、长石、氟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黏土、,高岭石土、耐火黏土、云母、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菱镁矿、天然碱、石膏、硅线石、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矿等,税额为0.5~20元/吨、克拉或者立方米。

5.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人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石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税额为2~3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铝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钒矿石(含石煤钒)等,税额为0.4~30元/吨或立方米挖出量。

7.盐。一是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税率为10 ~60元/吨;二是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税额为2~10元/吨吨。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8.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单位税额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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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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