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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三章知识点3

发表时间:2013/5/28 11:50: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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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祝考生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经典例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解析】

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营业税:600×5%=30(万元)

3.化妆品。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

(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9.摩托车:

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经典例题】下列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汽车和农用拖拉机通用的轮胎

B.翻新轮胎

C. 进口小轿车

D.电动汽车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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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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