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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精选讲义第十章(2)

发表时间:2012/8/14 13:29: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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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精选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车船税法

车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车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车船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所谓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1.车辆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2.船舶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二、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载客汽车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为:

1.大型客车,480~660元;

2.中型客车,420~660元;

3.小型客车,360~660元;

4.微型客车,60~480元。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精选讲义第八章汇总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精选讲义第七章汇总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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