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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5

发表时间:2012/11/2 11:01: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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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专题二 增值税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注意:该部分的数额计入销售成本,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2-3既可)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减第四步=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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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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