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这门学科,此处特地整理编辑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教材相关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P143-P144)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相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
(1)对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2)审议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解释】上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不行。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357规定”):
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解释1】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解释2】上市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 )。
A、对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BD
【解析】(1)选项B: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2)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3)选项AD: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
【例题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有( )。
A、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B、改变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
C、更换独立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BCD
【解析】选项D: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肯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2、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01年综合题)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2003年多选题)
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
③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1999年)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ABD
【解析】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肯定不足2/3。
【例题2·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超过了10%);(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单个监事不行)。
(3)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4)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6)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解释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事项与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相同。
【解释2】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累积投票制
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②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8)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二)董事会(P145-P146)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5、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相关链接1】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
【相关链接2】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6、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相同。
7、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8、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相关链接1】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相关链接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
【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9、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10、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不包括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相关链接】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11、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D、监事会提议
【答案】ABD
【例题2·单选题】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8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答案】B
【解析】(1)董事G“未参与”董事会决议,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董事A虽表示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董事A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例题3·多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
【答案】AC
【例题4·多选题】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2年)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选项D: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三)经理
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3、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在上市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四)监事会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基本相同,主要区别:(1)会议频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2)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上市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的基本任职条件
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2008年)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B
【解析】(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的提名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解释】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中,新增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注意多选题。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2002年)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C
【解析】(1)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2)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例题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中包括“监事会提议”,(2)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4、独立董事的任期
(1)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2)独立董事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3)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4)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5、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2002年多选题)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2002年)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提议召开董事会
【答案】ABCD
6、专门委员会
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相关链接】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7、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2005年多选题)
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有( )。(2005年)
A、公司董事的提名
B、解聘公司经理
C、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D、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C
8、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9、独立董事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相关链接】股权激励机制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
百忙之中 温馨提示,欢迎制定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
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友们在线交流请加入注册会计师考试论坛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