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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之消费税法考点(4)

发表时间:2013/8/1 15:01: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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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祝考生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啤酒
 
①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
250元/吨
②每吨出厂价格不足3000元的
220元/吨
③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3)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每标准箱150元,
每条0.6元,
每支0.003元,
56%(每条价格≥70元)
36%(每条价格<70元)
白酒
每斤0.5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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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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