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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辅导第四章(5)

发表时间:2011/11/11 15:22: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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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这门学科,此处特地整理编辑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教材相关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五、公司的登记管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P124)(2006年综合题)

【解释】公司章程只能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3选1,公司章程不能约定由副经理、副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2、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3、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链接】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住所:迁入新住所前

(6)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答案】D

【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2)选项B: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选项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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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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