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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15

发表时间:2013/5/2 11:20: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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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二、仲裁制度的基本内容

1、仲裁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有没有隶书关系。

2、仲裁庭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

5、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6、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例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C、判决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D、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案:BCD

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2)选项C: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3)选项D: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例题2】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有仲裁协议

B、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强制执行

D、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消或不予执行的,该仲裁协议失效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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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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