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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3

发表时间:2012/11/13 15:10: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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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2013年注册会计师试课程全面的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全国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l600万元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3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章程的修改来自考试大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有()。

A.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B.改变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

C.更换独立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来源中大网校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

A.5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

B.7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C.5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D.9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来自考试大

D.监事会提议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A.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来源中大网校

1.【答案】AC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选项D未达到l/3);(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超过了l0%);(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8单个监事不行)。

2.【答案】ABCD

【解析】选项B: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答案】ABCD 来自中大网校

【解析】选项D: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肯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4.【答案】AD

【解析】(1)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5)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5)通过。

5.【答案】ABD 来源中大网校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相同:(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

6.【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

会的召开条件中包括“监事会提议”,(2)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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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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