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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印花税和契税法9

发表时间:2012/12/29 14:16: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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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五、税收优惠

享受免税的凭证有: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经典例题】1997年 注册会计师

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的有( ).

A.无息贷款合同 B.专利证

C.技术合同 D.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答案】AD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经典例题】1997年 注册会计师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团体、社会福利单位、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

【答案】×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七)农牧业保险合同;

(八)特殊货运合同;

(九)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1.关于资金账簿的印花税

(1)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3.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4.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转让的印花税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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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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