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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企业所得税法16

发表时间:2013/1/14 10:54: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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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17.其他项目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注:这里的违约金指的是违反合同的违约金。如果是违反法律的,则不允许扣除。

【总结】汇总上述有扣除标准的项目如下:

 项目

 扣除标准

 超标准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当年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四、不得扣除项目——9项(注意选择题)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罚款分为经营性罚款和行政性罚款两类,对于经营性罚款,都是企业间在经营活动中的罚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①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企业未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而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②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③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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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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