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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辅导:合同订立程序

发表时间:2016/5/14 14:46: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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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

(一)合同成立时间

1.在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而不是承诺生效时成立。

4.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重点)

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点睛:

【例题】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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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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