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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之消费税法考点(9)

发表时间:2013/8/1 15:28: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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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祝考生能够顺利地通过考试!

应纳税额计算

五个大问题: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税额减征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销售额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销售数量
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列举2种: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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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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