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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精选讲义第二章(6)

发表时间:2012/5/21 10:54: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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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六节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精选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这里需要解释两点:第一,小规模纳税人取褐的销售额与本章第五节讲述的销售额所包含的内容是一致的,都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按3%的征收率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不实行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求得应纳税额的税款抵扣制度,而实行简易计税办法;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3%的征收率,是结合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环节税收负担水平而设计的,其税收负担与一般纳税人基本一致,因此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当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2】 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月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2.36万元。计算该商店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8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

12.36÷(1+3%)=12(万元)

(2)8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12×3%=0.36(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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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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