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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10

发表时间:2012/11/2 11:01: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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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在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雪茄烟外 ,成品油要分清子目(不包括汽油、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

必须是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如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用于生产另一税目的商品,则不能扣税。(1、10例外)

2.特别说明: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3.扣税计算: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区别:增值税:购入就能抵扣进项税,消费税:先购入,领用时再扣减

公式: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适用税率或者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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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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